消费维权指南
2017-03-13 14:52:03

一、工作范围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新吴区市场监管局管理职能,开展以下工作:
        1、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
        2、受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投诉、举报;
        4、提供市场监管相关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咨询服务
二、工作程序
       (消费者投诉、举报应当提供以下信息:

1、投诉、举报人的联系方式,

2、被投诉、举报的商家名称(或者姓名、店名等)、地址;

3、投诉需要表明的具体请求、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具体事实依据;

4、举报需要表明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依据。尊重匿名举报,举报

人可以选择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公开举报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市场监管部门对匿名举报人不负告知义务。

(二)管辖
        消费者投诉、举报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热线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510-12315

无锡市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管局  电话:0510-85211315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锡南二支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