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公示
2017-04-17 14:35:35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以下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依法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17日始至2017年4月2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