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主体: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承办机构:无锡市市场监管局
四、 办理程序:
1)申请
申请单位先向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告知备案,由区市场监管局特设科在《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确认签署意见后,向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提交申请书及所附资料,提出书面受理申请;
2)受理
市市场监管局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并将签署意见的申请书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4)审批、发证
市市场监管局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质监局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地点:无锡市永和路28号
电话:81009251
相关表格可至无锡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址:www.wxtzsb.cn)行政许可栏目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