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热点解读六
2017-03-14 13:31:56
热点六: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法条】

        新《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解读】

        修改后的《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

【提醒】

        此赔偿原则仅针对经营者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